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,经国务院同意,交通运输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商务部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国家网信办7个部门联合颁布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部令。新规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,以及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、具备的营运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的要求,进一步为推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支持,也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。
7月28日,国新办就出租车行业改革组织新闻发布会,出租车改革新规《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、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两部文件正式出台。文件首次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,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可以接入网约车平台运营。
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“预约出租客运”,也有多项松绑政策:网约车实行按照60万千米时里程强制报废制度;网约车平台可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劳动合同和协议;网约车平台按照“两级工作、一级许可”模式报备,避免重复审核;价格方面,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。此外,出租车经营权将设期限无偿使用,通过多种方法倒逼传统出租车行业改革。 |